最近看完覺得恍然大悟的Ted演講:

Are you a giver or a taker? | Adam Grant

Adam Grant 的兩本著作:

給予:華頓商學院最啟發人心的一堂課   /   反叛,改變世界的力量:華頓商學院最啟發人心的一堂課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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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把人的性格分成 giver / taker / matcher ,「Giver 給予者」總是樂於分享;「Taker 索取者」只在乎自己的利益;「Matcher 互利者」則為了可預期的好處,願意付出相對的代價。

統計出人群中三類族群佔比約 25% / 19% /56% (大部分人都是 matcher,以德報德 以怨報怨)然後分析統計結果,得出在組織中表現及收入   最好   跟   最差   的,都是 giver。

當組織主要由  giver  跟  matcher  組成,形成一種分享的文化,giver  就會在其中表現傑出:反之若是  taker  數量增加,形成「能混就混、能撈就撈」的公務員文化,giver  就會在組織中表現不佳。想要持續發展進步,關鍵在於創造互利圈,且讓給予行為公開化,使之持續給予、將這份精神內化,並且適時的將  taker  踢出組織。

對照自身的工作經驗,真的是非常有感觸。看完後想到那些我覺得很爛、儘量避開的同事,都是 taker。而且 taker 們之間似乎有共鳴,容易彼此理解,自成一個 taker 圈。擺爛的人一多,matcher 也受到影響,開始愛做不做;事情全部往 giver 身上堆,身兼數職的人多作多錯,整個組織也迅速的往下沉淪。


給予者所認定的『成功』定義獨一無二。索取者眼中的成功是高人一等,互利者眼中的成功是在個人成就和他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,而給予者多半認為所謂的成功就是取得個人成就之餘,也能為他人帶來正面影響。各種組織若想嚴守給予者的成功定義,則對員工的招募、評估、獎勵及拔擢制度都必須從根本調整,不再把焦點放在職員個別的生產力上,而是看個人能對團體發揮的漣漪效應;若我們能拓展對成功的既有看法,在個人成就之外也考量對他人的貢獻,大家或許就更樂於在職場上發揮給予者的本色。而如果成功意味著必須造福他人,索取者和互利者或許也會更願意尋找利己利人的做法,同時為自己和團體謀福利。

我們醒著的時間有很大一部份投注給工作,這代表職場上的作為對我們的人格特質有深遠影響。若我們只把給予精神留在私領域,職業生涯將有多少缺憾?如果我們能一點一滴朝給予者的典範邁進,或許就能讓醒著的時光增添卓越不凡的成就,為生命鋪築意義,造就持久深遠的影響力。


 

前幾天看「圖解超級身體系統」對於腸內菌種的描述,也可以印證這套人際關係理論。腸內有「益生菌」「壞菌」「伺機性細菌(中性菌)」三大類,約佔 20% / 10% / 70% (這比例跟人好像)。益菌佔優勢的話,伺機性感染菌就會乖乖的,腸道也很平靜。壞菌增加的話,伺機性感染菌也會開始變壞。

一旦 壞菌 / taker 超過一定比例,這個 腸道 / 組織 就會卡住無法運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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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經濟學跟生物學也都有類似的研究,人與人之間的互動,到底該採取什麼策略比較好?目前所知的電腦模擬結果,多半是以類似 matcher 的 TfT 策略較佳(Tit for Tat,投桃報李、以牙還牙)。其實光從 matcher 在人類中佔的比例最高這點,應該也能推斷出其為最佳策略。那麼為何這本《給予》會得到不同的結論呢?

在《人類存在的意義》這本書中,作者提到一個觀點,人類演化面臨兩種層次的擇汰(選擇與淘汰)過程 - 「個體擇汰」「群體擇汰」

個體擇汰」亦即是一個生物群體中,個體成員和同一群體其它成員相互競爭、合作,發生的選擇與淘汰現象。「群體擇汰」則是一個群體和其他群體在競爭、合作過程中,所發生的擇汰現象。

個體擇汰與群體擇汰相互拉扯的過程,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:「在一個團體內,自私的成員會佔優勢:但一個由利他主義者所組成的群體,會勝過由自私者所組成的群體。」我們常因為一個人的自私自利而罵他「沒有人性」。站在「個體澤汰」立場上,自私的人為了傳續自己的基因並沒有犯錯,但是站在「群體澤汰」的立場上,社群整體往往因為自私而碰上了存續的挑戰。也就是說,「沒有人性」這句話,暗示被責備的人忘了身為人類的生物獨特性,放棄了大腦演化至今所發展出的同理感知能力,捨棄了身為「人」這個物種的尊貴,僅願意當一個自私的生物體。 孟子曰:「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 幾希」「食色性也。仁,內也,非外也。義,外也,非內也。」也是在講同樣的概念,推崇人類將群體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前的能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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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問題延伸思考:

giver / taker / matcher 是一種後天養成的態度?還是天生基因決定的?如果是天生的,那排擠 taker 是不是跟排擠同性戀一樣,是種歧視?

中國人是否就是個 taker 的民族?西元1532年馬基維利在《君王論》中,提出一個君主如果希望鞏固自己的權力,就不要受任何道德準則的束縛,應該不擇手段去實現自己的目的。在西方世界那是炸了鍋,飽受批評,很難被人接受。但中國人應該都會覺得,這哪有什麼?我們在西元前三百多年,秦國就用商鞅變法「利出一孔」,後來成功的統一中國。所謂的「中國式管理」,基本假設也是每個人都重視自己的利益大於公司利益,所衍生出的一整套體系。中國人是否基因或文化上就是比較自私?如果是的話,是否也可以跟「華人不適合民主」的觀點相互輝印?


正因為人性本惡,所以民主是必須的;正因為人性向善,所以民主是可能的。

Man's capacity for justice makes democracy possible, but man's inclination to injustice makes democracy necessary.   --Reinhold Niebuhr


「睿智的利他主義者比昏昧的利他主義者自私,卻比昏昧的利他主義者和所有利己主義者都好。」──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赫伯特西蒙


 

希望人人都可以藉由努力與修養,成為睿智的利他主義者。也願有天能生活在這樣的社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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